佛山离婚婚内财产转移律师事务所咨询解答
更新时间:2023-12-10 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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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几天前
一姐妹来找我
说要签婚前财产协议
她是要嫁女儿
她出钱给女儿在深圳买房
女婿家经济悬殊过大
怕以后小两口过不好
自己心里惴惴不安
但是提签协议吧
又觉得不好意思
怕男方不乐意
我说
姐们儿
咱自己的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谈钱不丢人
没钱才丢人
今天就有这事儿
先跟大家分享两个故事
一姐们自己在万达这些商场里做高端品牌的
有六个店铺
跟男人二婚
男人带女儿
她不带孩子
两人签了婚前财产协议
约定女方的店铺归女方
后来男方要参与经营
并且把女方的收款账户要过去归自己管
还不停的用店铺贷款
结婚时
女方店铺上的贷款是六十万
对女方来说
小case
结婚三年
贷款三百七十万
入不敷出
男人提出让姐妹把店铺转给他更方便
他贷款
他的意思是
债务不用管
算他的
姐们不愿意转给他
他就说姐们不信任他
这日子没法过了
这般的攻城掠地抢劫
搞成了他要 你就得给
你不给就是你的不对
另一个案例
男人金融高管 有颜有钱
两人奉子成婚
男人要求女人签婚前财产协议
明确男人的车、房、股票、基金存款、公司股份都是男人个人财产
女方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
嫁给他不是为了钱
是为了感情
签了
婚后
男方连生活费都不给
别说什么共同生活了
就是孩子生了你自己养
我的
还是我的
爱离不离
这两姐妹都签了婚前财产协议
但是不同的地位和身份处境协议的效果
是不一样的
你又不好意思谈钱
人家好意思呀
现在有点觉知的男人都知道签协议
大部分男人都知道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的效力更懂得如何破解
尤其是经济实力悬殊较大的婚姻结合
您不好意思谈钱
不懂
用法律保护自己
那就坐等吃亏吧
希望您能从别人的婚姻故事里学会成长
我是吴勇勇律师
您的私人法律顾问
关注我,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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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姐们遭遇车祸
六级伤残得到赔偿
几十万
全部打进了男人账户
男人拿到钱之后
现在起诉姐妹
要求离婚
姐妹来找我
表示她同意离婚
因为男方家暴
出轨以前他不挣钱的时候
都是姐妹儿撑起这个家
男人没钱了
就伸手问姐妹要
现在他包了点小工程
挣了点钱就飘了
还拿着姐妹的补偿款
说是投到项目上去了
其实是拿着姐妹的钱跟三人同居
挥霍快活去了
姐妹问
怎么样化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是这样给他出的诉讼策略
同意离婚
第二
要求男方返还伤残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这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如果他说他花了给您治病康复了
让他拿出证据
第三
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
你因为家庭承担较多义务的
有权请求补偿
第四
要求经济帮助
您现在无法工作
没有收入来源
根据民法典千零九十条的规定
离婚时
他应当给予经济帮助
第五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有他跟丧同居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你有权要求赔偿
第六
要求调查他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账单
避免他隐匿财产
要求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查
就能查出好多意想不到的事儿
第七
明确没有共同债务
第八
孩子给他抚养
你要求随时探望
姐妹们
推荐大家手里备上那么一本民法典
有事没事看看你好
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什么该是您的
您能要什么
您的律师给您说的
对不对
我是吴勇勇律师
您的私人法律顾问
为你解决问题的人
关注我,保护你
您觉得婚姻里Zui难以忍受的是什么?
佛山离婚婚内财产转移律师事务所咨询
解答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八十八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七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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